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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媒体新闻宣传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3 11:30:50 打印 字号: | |

各人民法庭、本院各部门

为唱响法院工作主旋律、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权威展示法院形象让社会各界了解、共享法院工作成果,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法院新媒体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院新媒体新闻宣传的编辑发布工作在法院党组统一领导下,由政治部(宣教科)负责具体落实稿件的报送、编辑、发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

(二)稿件文责自负宣教科及各法庭、部门新闻宣传稿件报送内容要注重提升稿件质量,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真实准确的宣传内容注意遵守国家和审判工作有关保密法规。

(三)规范报送渠道法庭、部门新闻宣传稿件由本单位兼职通讯员采集编写并由法庭、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方可宣教科报送。报送时一并稿件电子版图片(须是原图)和视频剪辑影像报送。

(四)报道范围时效。法院重大新闻、重大活动和主要领导参加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走访由宣教科负责采集宣传报道;各法庭、部门兼职通讯员负责所在法庭、部门宣传稿件的采集编写工作。党群行政部门主要以政治理论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工作创新亮点和重大专项活动为宣传侧重点,业务部门主要以案件快报、案例分析、法律宣传、业务研讨及其他有特色、有创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成绩为宣传侧重点。法庭、部门常规性工作安排和日常检查、督察和调研走访原则上不做宣传报道。新闻类稿件一般应在24小时内报送,业务类稿件(调研、论文除外)一般应在48小时报送,超过时限的稿件原则上不予采用。

二、具体要求

(一)内容要求稿件的基本素材(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齐全内容充实、文中涉及机密或个人隐私的应隐去或化名,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稿件内容要语言简洁流畅,结构条理清晰,篇幅力求简短精练

(二)质量要求法庭、部门新闻宣传工作以传播司法正能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旋律,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真实准确,规范有序地完成新闻宣传稿件报送工作切忌含混、模糊、夸张失真。法庭、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送审新闻稿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新闻稿件通讯员是送审新闻稿件的直接责任人。

(三)撰写要求稿件标题要简洁、客观、有新意,标题一般不超过20字。稿件文字应准确、严谨、简练,语言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必须真实;新闻中引用的资料、事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等均应准确无误(案例当事人隐私或审判工作秘密除外)。普通新闻消息稿字数在300字左右,重要稿件一般不超过500字,通讯类稿件一般不超过800字。稿件中有领导讲话的,一般情况下,党政主要领导讲话字数不超过500字,其他院领导讲话字数不超过300字。新闻编辑发布时,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提及职务的应在文稿开始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姓名

(四)格式要求1、排版格式:首行缩进2个字符,中文字体为仿宋,字号为三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英文字体为Times New Roman。2、正文体例、格式时间格式应为“×月×日”,前面不加年份,“日”后可具体标识到“上午”“下午”“晚”,一般不具体到“×时×分”;地点格式应准确,使用规范名称。3规范管理新闻稿件统一通过法院新媒体宣传微信群OA系统提交。

(五)图文要求1法院层面重要会议、活动新闻一般只配发会议活动场景照片、主要领导照片和主持、讲话领导、发言人照片。2法庭、部门宣传照片内容要紧扣宣传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事件的进程。如果涉及图文匹配,应对投稿照片进行简要文字说明以便宣教科编辑核对信息。3各通讯员拍摄照片、视频确保清晰,色彩、亮度适中,提供照片电子版要原图报送。

(六)报送要求。各法庭、部门兼职通讯员每月至少向宣教科上报新闻报道一篇,其他非通讯员亦可以向宣教科投稿,具体要求参照本通知,各法庭、部门应严肃对待认真落实,对于新闻宣传任务的完成情况将统一纳入年终考核,根据稿件的数量、质量进行评优活动,优秀者给以表彰、奖励。

三、审核流程

法院新媒体稿件信息发布执行三审制,以确保稿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正确的舆论导向。

1法庭、部门一般性稿件由本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审后报送宣教科。涉及主管院领导的稿件,供稿单位需自行请相关院领导审阅并签字

2宣教科责任编辑负责对宣传稿件进行二审。责任编辑有权根据新闻发布的需要对报送稿件进行编辑、修改,包括稿件的标题、内容、文字表述、新闻图片选择等方面。

3宣教科科长负责对一般题材的宣传稿件进行三审。政治部主任负责对法院主要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活动和涉及意识形态、敏感题材等稿件的审核。

 

附:新媒体新闻宣传兼职通讯员名单

 

 

 

黄陵县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3日

新媒体新闻宣传兼职通讯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1

 笑

政治部

15819586415

2

 浩

办公室

15009219809

3

杜生旺

监察室

13892122068

4

史丹萍

立案庭

19992822650

5

 妍

 庭

13891118164

6

 萌

 庭

13325318813

7

 萌

审监庭

15819818948

8

 倩

执行局

15909185942

9

 辉

法警队

15596903399

10

姜莉莉

店头法庭

13669216715

11

 超

隆坊法庭

15529113256

 


 
责任编辑:王慧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