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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一十百千万”工程】 “洗”出来的纠纷 以调解方式平息愤懑
作者:齐佳丽  发布时间:2024-06-21 11:21:11 打印 字号: | |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洗衣店清洗衣物或者鞋子已成为许多人的选择。但如果衣物或者鞋子清洗之后出现了破损,责任究竟由谁来承担?近日,黄陵法院桥山法庭调解了这样一起因为高档鞋子被洗坏而产生的纠纷。

  “法官你看,我2400买到手的鞋穿了不到五次,被洗成这样,被告一定要全赔!”原告赵某情绪激动地说道。“我洗一双鞋子才收35块钱,现在你要我赔2000多,我也不同意!”被告洗鞋店经营者王某也一脸无奈。上述场景发生在一起合同纠纷案的调解现场。事情起源于2022年底,赵某在代购处买到一双名称为HOGAN的意大利奢侈品运动鞋,购买价格为2400元。2024年4月份,赵某将该运动鞋送到王某的干洗店进行清洗。4月23日,赵某取鞋时却大吃一惊,两只鞋面均不同程度受损,且后跟商标也已经丢失。赵某咨询HAGON专柜人员是否可以修复,却被告知损坏程度严重已无法修复。心痛之余,赵某要求王某按照自己的购买价格进行赔偿并退还自己充值的会员卡余额。但双方对鞋子的价值认知差异过大,2024年6月11日,赵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过程中,原告一度情绪非常激动,认为被告错误的洗鞋方法,把鞋完全洗废了,自己不可能再穿着出去,更不可能穿着出席重要活动。被告则称该鞋送洗时,原告并未告知该鞋系奢侈品需要特殊护理,并且该鞋原告已经穿过了本身有一定磨损不应按照原价赔偿。

  承办法官黄浩了解案情后发现,该鞋是价值较高的奢侈品,并且该鞋已经穿着了一段时间,有正常磨损,且原、被告在对该鞋清洗时并未约定保价精洗,原告送洗时并未向被告告知进行奢侈品特护,被告在收洗该鞋时亦未得到原告能够接受清洗磨损的承诺就进行了清洗,并且不恰当的清洗方法确实造成了磨损。结合以上情况,黄法官围绕该鞋的材质、后跟LOGO工艺与洗护要点等与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并讲解了价值贬损鉴定、洗鞋的要约与承诺、保价等相关法律知识。经过黄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与调解,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费用,双方握手言和,原告当庭撤诉。

法官说法: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结合本案,审理的关键及难点就在于原告方实际损失的认定。对此,法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将衣物或者鞋子进行洗护时,建议到品牌授权或指定的专业洗护商家店内处理,衣物或者鞋子价值较高的或者有其他特殊需求,可在洗护时签署相应保价协议,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与纠纷;经营者提供服务前,应仔细查验物品状况,就服务所涉奢侈品信息与消费者积极沟通,并明确提示风险,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责任编辑:孙倩